建筑業在我國屬于安全事故的多發行業,安全事故發生率僅次于交通和礦山業。據建設部統計顯示,全國的安全生產事故:1996年,發生安全事故1544 起,死亡1788人;2000年,發生安全事故934起,死亡986人;2001年,發生安全事故1004起,死亡1045人;2002年,發生安全事故1208起,死亡 1292人;2003年,發生安全事故1292起,死亡1524人;2004年,發生安全事故1144起,死亡132人。國家安監總局公布2005年全國各類安全生產傷亡事故情況,全國共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727945起,死亡126760人。因此,有效地防范安全生產事故,實現安全生產仍然是建筑業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那么,究竟是哪些因素導致建筑業安全事故?仔細分析其引發的原因,主要是人的行為因素和物的安全狀態。
導致安全事故的原因
人的行為因素??陀^上安全,由于主觀上的不重視和無知,造成了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引發了事故。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施工現場,由于施工者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淡薄、職業技能低下、行為不規范等,導致了在安全設施完備的情況下發生了安全事故。目前,由于我國還沒有形成大規模的勞動力培訓市場,建筑行業的工人基本來自經濟相對比較落后的地區,文化程度普遍低,因而勞動力整體素質就相對較低,致使企業對施工現場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效果大打折扣,現場人員對一些基本的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技術措施不理解,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不了解,缺乏安全知識,不遵守現場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違章操作。有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自身的安全素質也較低,不懂安全技術和技能知識培訓,不執行強制性標準,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組織施工,違章指揮,致使事故發生。
物的狀態因素。主觀上不重視,造成客觀上不安全,形成安全隱患。主要表現是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設置不到位。由于企業領導安全意識淡薄,對安全生產認識不到位,重生產、輕安全,忽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只下達生產指標,不提供安全保障。同時,各利益方為了降低成本,追求經濟效益,安全投入嚴重不足,造成安全防護不到位的事實。在進行規劃、圖紙的設計、圖紙的審查、施工方案的制訂、材料的選用等環節上,排斥新的技術、材料、設備、工藝的推廣和應用,仍然采用傳統的、落后的技術、材料和工藝進行施工,使得技術裝備水平陳舊不規范,安全技術措施不能完全到位,特別是一些小企業,無資質或低資質的企業,尤其如此。很多工程項目低價中標之后,中標的企業將工程轉包給低資質的企業,或者中標的企業雖然成立了項目班子,但施工仍然由分包單位自行組織,從而不能保證工程的質量。有的工程項目即使有施工組織設計也只是為投標而編制的,根本不用于指導施工。施工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度安全保證體系不健全,能免則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得不到及時清除,有的已成為長期存在的問題。同時,國家監管體系也有疏漏,管理不規范,有關人員執法不嚴,查處不力,監管系統嚴重失控等等這一切均形成了安全隱患。
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
控制人的行為。在建筑事故防范諸多措施中,這是最基本的。企業要嚴格執行三級教育制度,使人的行為符合安全規范。實際上,安全教育培訓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最基礎的工作,企業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根據不同層次和對象,采取多種多樣的教育培訓方式,制定相應的教育培訓措施,提高施工者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素質。對新上崗的人員要強化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企業安全部門負責對上崗前的人員進行全面培訓工作,使新上崗的人員在上崗之前,掌握施工現場的基本防護知識,了解本崗位的不安全因素,以及所應該采取的防護措施,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并且必須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對全體從業人員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學習安全方面的有關標準及常用知識,強化全體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安全意識,使從業人員增強安全操作和施工水平,提高全體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從根本上解決人的行為的不安全因素,保證生產安全,降低事故的發生。
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保障體系。只有建筑施工企業擁有健全的安全保障體系,才能保證物的安全狀態。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的目的,是保護施工現場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強調按規定的標準去管理,主管部門要指導和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條件和設施,逐步建立起自我約束、不斷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禁止使用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和設備,依靠科技進步用先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加大企業的技術改造力度,使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達到標準化、工具化。同時,加大對落后工藝、落后設備的淘汰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的科技含量和綜合防御能力,主動加強與規劃、設計、監理等機構的聯系與溝通,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每一個隱患,使現場安全防護的各個重點環節和部位都有技術作保障,有效地控制事故的發生。建筑施工企業自身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要對本企業所有在建項目進行自查自糾,并且要堅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強現場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確保安全生產,減少事故發生。
加強法制管理。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強化政府部門安全監管。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從根本上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和監管的力度,針對安全監管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進行重點檢查,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制定有利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事故隱患要限期整改,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業要實行嚴肅查處,并落實到主要負責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提高其違法成本,形成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注重排除事故隱患、重視規劃、設計等基礎環節,最大限度地減少、杜絕安全生產的隱患。設計單位必須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以防由于設計不合理而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在設計的同時應當考慮到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這一部分設計文件中要注明,要針對防范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性意見。
成立建筑安全研究機構。把科技進步納入到安全工作的范疇之中,全面提升施工安全的現代化水平。針對有關安全生產的關鍵性、綜合性的科技問題開展科技攻關,研究并開發新的安全用具、施工工藝、方法等,推廣科技成果,對研發、推廣新的安全技術、新的工藝、新的材料、新的設備的單位,在政策上給予支持,最終使得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企業的安全操作水平全面提高,從而全面提升施工安全的技術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